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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惠同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吴晓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董事长王雷先生委托吴晓春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并征求其他董事意见,其他
董事均表示同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048,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发布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如下
公告:
     1.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雷)》;
     2.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铁锤)》;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勇)》;
     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落星)》;
     5.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仁周已离任)》。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19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广东新力
金属有限公司。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上述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在内。授信
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额度
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以公司拥有的、产权清晰、
合法的财产作为自身综合授信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在北交所上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向公司提出 2023 年度审计报酬应按照北交所上市公司收费标准的市场情况,在
原费用的基础上追加审计费 15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奖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拟定了 2024 年度奖金提取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048,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五)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   401,500     100%    0      0%   0      0%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八)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 401,500      100%    0      0%   0      0%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四) 《关于修改<第一期员      401,500     100%    0      0%   0      0%
          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议案》
(十五) 《关于修订<员工持股      401,500     100%    0      0%   0      0%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六)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奖 401,500   100%    0    0%     0      0%
         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傅怡堃、黄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