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惠同新材: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6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以“招拍挂”方式,用自有资金竞拍位于东部产业
园银城大道东侧、川潭路南侧地块编号为 2024(高挂)字-2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并与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第八条的
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持续监管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的标准予以认定。上市公司使用现金购买与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
房、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行为,不纳入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公司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取得《益阳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结果确认书》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尚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可能受有
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实施进度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龙洲南路 299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益阳市高新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产权清晰,不会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万元(小写
10,650,000.00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面积为 37335.66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为 30 年,按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成交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
伍万元(小写 10,650,000.00 元)。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
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登记。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建设新的厂房,扩大公司生产场地,
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对公司发展将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实现
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
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成功竞拍取得土地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尚需办
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
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