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驰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6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380,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60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
ttp://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80,39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
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80,39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依据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量和业务涵盖范围,
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7 万元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80,39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融资计划暨抵押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落实公司 2024-2025 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保业务发展及公司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旗下各子公司拟利用公司自有资产(含子公司)及其
他保证措施向各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长期固定资产
贷款等业务。此次计划续申请和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保证措施包括利用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实际控制人无偿提供担保等,
具体金额、授信品种、期限和保证措施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
上述融资计划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实施,期间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直接由公司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代表公司与银行等签订相关协议、出具相关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80,39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金垒、梁莉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