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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百甲科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4-12-1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徐
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甲科技”、“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百甲科技为子公司徐州中煤(宁夏)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夏钢构”)、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泰工业
化”)、安徽百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百甲”)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徐州中煤(宁夏)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钢构)
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川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 500 万元银行融资
(500 万元授信均为上年到期续贷);子公司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汉泰工业化)需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
银行)申请 15,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其中 4,000 万元授信为上年到期续贷)、
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 4,000 万元银
行综合授信(其中 2,400 万元授信为上年到期续贷)、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徐州分行)申请 18,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
其中(其中 5,000 万元授信为上年到期续贷);子公司安徽百甲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安徽百甲)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以下简
称建设银行淮北市分行)申请 3,000 万元银行融资。

    公司及关联自然人刘甲铭先生、武斌香女士、刘洁女士、张建文先生拟为
宁夏钢构上述 500 万元浦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关
联自然人刘甲铭先生、武斌香女士、朱新颖先生、刘媛女士拟为汉泰工业化上
述 15,000 万元华夏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自然
人刘甲铭先生、武斌香女士、朱新颖先生、刘媛女士拟为汉泰工业化上述 4,000
万元交通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关联自然人刘甲
铭先生、武斌香女士拟为汉泰工业化上述建设银行徐州分行 18,000 万元银行综
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关联自然人刘煜先生拟为安徽百
甲上述 3,000 万元建设银行淮北市分行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徐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拟为汉泰工业化上述 4,000
万元交通银行综合授信提供 4,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关联自然人
刘甲铭先生、武斌香女士、朱新颖先生、刘媛女士拟对担保公司为汉泰工业化
的上述 4,000 万元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目前上述银行融资、银行综合授信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方
式、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子公司宁夏钢构、汉泰工业化、安徽百甲因生产经营需要增加银行融资、
银行综合授信,公司通过直接提供保证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其生产
经营发展。目前,宁夏钢构、汉泰工业化、安徽百甲经营情况较好,信誉状况
良好 ,具有一定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比例为 56.04%;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发生的对外担
保金额与本次审议担保金额合计,不含本次审议的到期续贷担保金额 )为
44,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27.62%。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在正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 2024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
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百甲科技为全资子公司宁夏钢构、汉泰工业化、
安徽百甲本次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竞              张兴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