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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大唐药业: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
会同意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
议记录》

(四)《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