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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大唐药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02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0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艳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8,931,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09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
号 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8,931,4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4-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8,931,4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 ( http://www.bse.cn/ ) 披 露 的 公 司 《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公 告 编 号
2024-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8,931,4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议案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
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郝艳涛先生、孙雅丽女士、粘立军先生、奥乌力吉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
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
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2)议案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剑先生、武海艳女士、伊利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以上全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
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
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3)议案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
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郭殿武先生、赵粉荣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
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全体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
第三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
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提名郝艳涛先生为第四届董
 1.01                               168,931,453     100.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孙雅丽女士为第四届董
 1.02                               168,931,453     100.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粘立军先生为第四届董
 1.03                               168,931,453     100.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奥乌力吉先生为第四届
 1.04                               168,931,453     100.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提名张剑先生为第四届董
  2.01                              168,931,453     100.0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武海艳女士为第四届
  2.02                              168,931,453     100.0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伊利红女士为第四届
  2.03                              168,931,453     100.0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提名郭殿武先生为第四届监
3.01                                168,931,453     100.00%      当选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提名赵粉荣女士为第四届监
3.02                                 168,931,453     100.00%      当选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                                          是否当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名称                                            选
                                                     权的比例

          提名郝艳涛先生为第四届董
 1.01                                    114         100.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孙雅丽女士为第四届董
 1.02                                    114         100.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粘立军先生为第四届董
 1.03                                    114         100.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奥乌力吉先生为第四届
 1.04                                    114         100.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张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2.01                                    114         100.00%       当选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武海艳女士为第四届董
 2.02                                    114         100.0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伊利红女士为第四届董
 2.03                                    114         100.0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保伟、张瑞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郝艳涛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孙雅丽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粘立军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奥乌力吉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张剑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武海艳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伊利红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郭殿武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2024 年第一次
 赵粉荣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