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瑞星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 2024 年    2023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枣强县瑞星酒店有        2,000,000         145,620.50   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购买原材料、    限公司采购酒店、会                                       增加采购额
燃料和动力、    议等劳务,向枣强华
接受劳务        润燃气有限公司采购
                燃气
                向邢台实华天然气有       40,000,000      15,741,274.37   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限公司、郑州恒璋贸                                       增加销售额
销售产品、商
                易有限公司、枣强华
品、提供劳务
                润燃气有限公司销售
                燃气设备
委托关联方销    无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无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接受衡水科捷仪表有      200,000,000     118,000,000.00   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限公司、谷红军、屈                                       增加担保额
其他
                金娟、谷红民、于春
                红提供的担保
       合计               -             242,000,000     133,886,894.87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金额
  1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枣强县瑞星酒店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00 万元
                                                           服务
  2       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3,000 万元
  3       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00 万元
  4       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100 万元
  5      邢台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800 万元
  6      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                    由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
         谷红军、屈金娟、谷红民、     关联担保     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提    20,000 万元
                 于春红                                    供担保
      2、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名称:枣强县瑞星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1121096999305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谷红霞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胜利北路 36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关联方名称: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410105694894802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智勇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 21 号 1 号楼 9 层 12 号
      经营范围:燃气设备、设施、材料及燃气用具的销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零
售:卷烟、雪茄烟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方名称: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1100089431316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胡曙光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玻璃钢城工业街南侧
    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与销售;燃气工程的设计、安装;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
销售和维修;厨卫电器的批发、零售以及安装、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
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汽车加气站的投资与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关联方名称:邢台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0524MA0EXL1C1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向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固城店镇省道 393 北侧
    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天然
气相关设备的销售、维修、租赁;天然气用具、燃气仪表及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关联方名称: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112159682012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谷红民
    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枣强县玻璃钢城工业街南侧
    经营范围:通讯网络设备销售、租赁;房屋及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关系
    (1)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谷红军先生持有枣强县瑞星
酒店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并且担任枣强县瑞星酒店有限公司监事。
    (2)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800 万股份,持
股占比 6.98%。
    (3)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4)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邢台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40%的股权。
    (5)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谷红民先生直接持有衡水科捷仪表
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并且担任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北瑞星燃
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谷红军先生直接持有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 10%的
股权,并且担任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监事。
    (6)于春红女士系公司股东、副总经理谷红民先生配偶。
    (7)屈金娟女士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谷红军先生配偶。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
董事谷红军回避了表决。
    2024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
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定价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
管理层在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对
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预计发生额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行为,上述交易
具有公允性、必要性。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
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星股份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
    (四)《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决议》;
    (五)《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