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瑞星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1,67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依据其 2023 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形成《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依据其 2023 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形成《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河北瑞星
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
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
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 2023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形成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4 年度
薪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4 年
度薪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4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方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谷红军、谷红民、
陈宏、樊丰旺、武风良、付文轩、粟昶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4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4 年度薪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9,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回避事项,关联股东焦广新、粟昶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
公告“(十四)、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
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迟国敬)》、《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隋
平)》、《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677,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十四)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十):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谷红军、谷红民、樊
丰旺、付文轩、武风良、王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三年,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迟国敬、苏毅、南丽敏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焦广新、陈金星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1      选举谷红军先生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谷红民先生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樊丰旺先生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付文轩先生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武风良先生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王川先生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1     选举迟国敬先生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2     选举南丽敏女士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3      选举苏毅先生     81,677,100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3.1    选举焦广新先生为             81,677,100                100%            当选
          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陈金星先生为             81,677,100                100%            当选
          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1    关 于 司 877,100             100%        0             0%      0             0%
         2023 年
         年度权
         益分派
         的议案


(十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十   选举谷红军先生                877,100                  100%             当选
之(一)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议案十   选举谷红民先生                877,100                  100%             当选
之(二)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议案十   选举樊丰旺先生        877,100          100%            当选
之(三)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议案十   选举付文轩先生        877,100          100%            当选
之(四)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议案十   选举武风良先生        877,100          100%            当选
之(五)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议案十     选举王川先生        877,100          100%            当选
之(六)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议 案   选举迟国敬先生        877,100          100%            当选
十一之   为第四届董事会
(一)       独立董事
 议 案   选举南丽敏女士        877,100          100%            当选
十一之   为第四届董事会
(二)       独立董事
议案十     选举苏毅先生        877,100          100%            当选
 一之    为第四届董事会
(三)       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连莲、王雪莲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谷红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军                              13 日          大会
谷红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民                              13 日          大会

樊丰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旺                              13 日          大会
付文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轩                              13 日          大会
武风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良                              13 日          大会
王川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3 日          大会
迟国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敬                              13 日          大会
南丽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敏                              13 日          大会

苏毅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3 日          大会
焦广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新                              13 日          大会
陈金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星                              13 日          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议》
   (四)《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