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瑞星股份: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2-16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3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4)年与关联
预计 2025 年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方实际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11 月)
向枣强县瑞星酒店有 2,000,000 149,513.53 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购买原材料、 限公司采购酒店、会 营的需要
燃料和动力、 议等劳务,向枣强华
接受劳务 润燃气有限公司采购
燃气
向邢台实华天然气有 40,000,000 11,473,972.86 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限公司、郑州恒璋贸 营的需要
销售产品、商
易有限公司、枣强华
品、提供劳务
润燃气有限公司销售
燃气设备
委托关联方销 无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无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接受衡水科捷仪表有 300,000,000 80,000,000 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限公司、谷红军、屈 营的需要
其他
金娟、谷红民、于春
红提供的担保
合计 - 342,000,000 91,623,486.39 -
注:上述 2024 年 1-11 月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未审计数据,具体数额以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金额
1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枣强县瑞星酒店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00 万元
服务
2 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100 万元
3 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3,000 万元
4 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00 万元
5 邢台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800 万元
6 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 由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
谷红军、屈金娟、谷红民、 关联担保 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提 30,000 万元
于春红 供担保
2、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名称:枣强县瑞星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1121096999305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谷红霞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胜利北路 36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关联方名称: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410105694894802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智勇
注册资本:1,001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 21 号 1 号楼 9 层 12 号
经营范围:燃气设备、设施、材料及燃气用具的销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零
售:卷烟、雪茄烟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方名称: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1100089431316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胡曙光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玻璃钢城工业街南侧
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与销售;燃气工程的设计、安装;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
销售和维修;厨卫电器的批发、零售以及安装、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
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汽车加气站的投资与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关联方名称:邢台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0524MA0EXL1C1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向涛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固城店镇国道 339 北侧
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天然
气相关设备的销售、维修、租赁;天然气用具、燃气仪表及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关联方名称: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112159682012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谷红民
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枣强县玻璃钢城工业街南侧
经营范围:通讯网络设备销售、租赁;房屋及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自然人
姓名:谷红军 屈金娟
住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枣强镇杜烟村
(7)自然人
姓名:谷红民 于春红
住所: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枣强镇杜烟村
3、关联关系
(1)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谷红军先生持有枣强县瑞星酒店有限
公司 60%的股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谷红民先生担任枣强县瑞星酒
店有限公司监事。
(2)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800 万股份,持
股占比 6.98%。
(3)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4)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邢台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40%的股权。
(5)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谷红民先生直接持有衡水科捷仪表有
限公司 90%的股权,并且担任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北瑞星燃气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谷红军先生直接持有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 10%的股权,并且
担任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监事。
(6)谷红军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谷红军
担任公司董事长,屈金娟和谷红军为夫妻关系。
(7)谷红民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谷红民担任公司总经理,于春红和谷红民为夫妻关系。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
事谷红军、谷红民回避了表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 2025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将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
响。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
管理层在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对
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预计发生额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合理定价,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
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
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合理定价,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
度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星股份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四)《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
会议决议》;
(五)《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