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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派特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03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 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3 年的经
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经营发展计划及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
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
2023 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9,921,409.4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9,586,974.00
元。公司本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 元(含税),并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
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出具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3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所需,公司计划拟向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期限 3 年。
上述项目贷款拟以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业中路西侧、青年南侧的土地及地
上建筑物抵押担保有关事宜。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
   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珠海市派特
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