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汉维科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2024-11-18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周述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676,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2.31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选举冯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陈良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良华,男,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
学专业,具有会计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等证书。2007 年 10 月 至 2012 年 7
月苏州三基铸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财务主管。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2 月东莞
丰裕电机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4 年 2 月至 2020 年 3 月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历任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财务副总监。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
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
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陈朝阳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
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
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
(三)《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