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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晟楠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五楼会议室(江苏省泰
兴市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 1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国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长叶学俊先生、副董事长凌敏先生因出差无法主持本次现场会议,
本次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国庆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81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47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7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3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
 展工作,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丹萍)》,
 公告编号为 2024-014;《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剑玉)》,公告编号
 为 2024-015;《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亚斌)》,公告编号为 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完毕,公司就 2023 年财务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依据公司 2023 年的各项财务工作及 2024 年的经营规划和目标,
公司对 2024 年的财务工作做了预算和汇总,形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4)3300121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最新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3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3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公告编号:2024-04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4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3)、《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4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5)、《内
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46)、《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4-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做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关于提名王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
   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十七、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形成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关于提名袁颖彪女士、张颖先生为监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十七、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813,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议案十二、关于提名王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洪平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
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王
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现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01.《关于提名王鹏飞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提名袁颖彪女士、张颖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潘丽红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叶平荣先
生因个人工作发展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
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
袁颖彪女士、张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现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01.《关于提名袁颖彪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02.《关于提名张颖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十二     01.《关于提名王     59,813,200         100%           当选
             鹏飞先生为董事
                的议案》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十四     01.《 关 于 提 名   54,040,400       90.3486%         当选
             袁颖彪女士为监
             事的议案》


 议案十四     02.《关于提名      54,040,400       90.3486%         当选
             张颖先生为监事
                的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议案七     关于公司         0        0%        0          0%       0        0%
            2023 年度
            权益分派
            的议案
注:上述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中小股

东出席。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十二     01.《关于提名             0                   0%              当选
              王鹏飞先生为
              董事的议案》
注:上述为累积投票议案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中小股东

出席。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剑飞、王静迪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王洪平      董事        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王鹏飞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潘丽红   监事会    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主席                17 日          大会
袁颖彪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叶平荣    监事     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张颖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