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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汉鑫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9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520,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文义先生、刘建磊
先生、王玉敏女士、王飞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子议案如下:
    1.1《提名刘文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提名刘建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提名王玉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提名王飞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宋岩先生、房德
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三年。以上全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子议案如下:
    2.1《提名宋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提名房德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3)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继秋先生、李颖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以
      上全体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子议案如下:
          3.1《提名张继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2《提名李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1     《提名刘文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41,520,792          1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提名刘建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41,520,792          1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提名王玉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41,520,792          1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     《提名王飞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41,520,792          1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2.1     《提名宋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41,520,792          100%            当选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    《提名房德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41,520,792          10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 《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1    《提名张继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41,520,792          100%          当选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2    《提名李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41,520,792          100%          当选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520,7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1    《提名刘文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提名刘建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提名王玉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    《提名王飞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1    《提名宋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0              0%           当选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    《提名房德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0              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晓枫、季思航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刘文义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刘建磊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王玉敏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王飞翔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宋岩    独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董事
房德东   独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董事
张继秋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李颖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