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宏裕包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4-01-08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主持。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 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
数选举产生。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履行职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