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宏裕包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闻碧静)2024-03-18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闻碧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
股份回购、董事及高管变动、修订制度等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
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1 次。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公司共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及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
议案,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1.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北交所上市方案及募投项目、股份回购等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3.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一季度审阅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续聘会计
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议案。
4.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补选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等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依靠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共发表了 6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1.2023 年 2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公
司 2022 年年度审阅报告》,认为该审阅报告是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实际经营状况
的客观反映,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2023 年 3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预计、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利润分配等议案,听取了董事会、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意
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5 月 22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调整公
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6 月 2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23 年
第一季度审阅报告、调整北交所上市方案及募投项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9 月 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修改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6.2023 年 9 月 1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1.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重点、风险判断、内部控制等情况。
2.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开始前,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项目组成员、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
3.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完成阶段,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计划阶段风险事项的审计情况、审计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本人认
为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有效。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2023 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
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线上独立董事专题培训、北交所上市公司防范内
幕交易专题培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性培训等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3.2023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审阅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尤其关注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章节,确保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运作能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4.2023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工作 6 天,
与公司管理层开展现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同时,
不定期通过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线上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
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将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
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持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闻碧静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