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宏裕包材: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3-18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信
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5.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6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4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500 人;
    6.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5.78 亿元,其中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13.65 亿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5.10 亿元;
    7.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6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43 亿元,与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
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大信在审计工作
中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