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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智新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26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7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4 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口
头通知或书面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庆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对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及审计报告,
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要求,结合 2024 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3 年度的
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有关要求,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1、董事会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及时
公平的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出具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
    审核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工作指引的要求,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
具了《关于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
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2023 年 度 公 司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525.32 万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6,100,000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844,373
股后的 105,255,627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 4,736,503.22 元。公司将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
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
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拟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连接器线缆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039,673.57 元 (含
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
报,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并在确保营运资金需求和风
险可控的基础上,授权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
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有效
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出具
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
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4 年 1-3
月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做
好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
况,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
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另行就监事职务领取薪酬。
    2024 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薪酬方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