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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智新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2024-06-05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7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
庆福先生与李良伟先生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021 年 4
月 27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原协议签
署后双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上述原协议将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到期,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统一,
赵庆福先生与李良伟先生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
有效期 36 个月,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
为赵庆福先生和李良伟先生,未发生变化,本次续签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产生不利影响。
    一、   本次续签协议的背景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庆福先生、李良伟先生在公司精选层发行并
挂牌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在精选层发行并挂牌之日起
满 36 个月止。鉴于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精选层发行并挂牌,原《一
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
统一,经充分沟通协商,赵庆福先生与李良伟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5 日续签了
《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赵庆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9%;李良伟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35,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9%。
   二、    本次续签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双方对提名、选举和更换董事事项中保持一致的意见。
   (2) 双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对所议事项进行协商,形成一
致意见。双方若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相关审议事项存在分歧,均应事先与另外
一方充分协商,并保持一致行动。经充分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双方
按反对的意见统一行使表决权。
   (3) 双方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协商,保持一致
意见。
   (4) 双方作为智新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现场出席(含
委托其他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不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股东大会
表决权。
   (5) 双方对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处置,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6 个月。
   三、    本次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签订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赵庆福先生和
李良伟先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
良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四、    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6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