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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邦德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国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
 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9,298,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0,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管 3 人,出席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以及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等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
 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 2023 年度经营情况,根据 2024 年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计划编
 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现提交由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未来一年内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低
 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
 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公告编号:2024-01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纯永)》(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298,0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
                                                    票     比   票
  序             名称              票数      比例                      比例
                                                    数     例   数
  号
  五    《关于<2023 年度利润     111,148     100%   0      0%   0       0%
        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111,148     100%   0      0%   0       0%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北、王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