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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美登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838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 380 号城西银泰城 E 座 9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29,547,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140,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马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6、2024-027、2024-028、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

据,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及

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5)、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

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上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并兼顾对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对 2023 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 124,328,148.23 元,

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 71,915,740.14 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0.00 元(含税),股东应缴纳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24 年独

立董事津贴为 7.2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

照行业薪酬水平,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

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9,0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邹宇、王良晶、苏鑫、马原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

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预计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4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

业薪酬水平,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

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领取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42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吕兰兰、潘婷婷回避表决。


(十二)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八      关于<公司    1,124,091   100.00%     0      0.00%    0      0.00%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斌、陆梦琴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