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硅烷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3-20  

是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585,646,076.14 元,资本公积为 670,150,630.87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
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670,150,630.87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24,661,590.00 股,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8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
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0,000,000 元,转增 97,398,477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
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60,000,00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42%,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
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
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
股东的要求,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
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7)。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送转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
影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
应摊薄。
    3、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
决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