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原股份: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2024-11-13
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修订<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
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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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尽职尽责,根据责、权、利结合的原则,结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监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
切实激励董事、监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董事、监事能够更好地开展
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董事、监事发放一
定数额的津贴。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一) 董事津贴;
(二) 监事津贴;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会议等行使其职责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
实报实销,进入公司成本。
第五条 本制度中所提及的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事、监事履行职责、聘请咨
询机构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第六条 董事、监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监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同时参照行业惯例。
公司设立董事、监事任职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5 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2 万元/年(税前)
(三)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0.5 万元/年(税前)
第七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担任董事职务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
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和岗位责任等级发放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第八条 以上津贴发放标准自董事、监事经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批准任
职开始按月发放,并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愿放
弃津贴的自放弃之日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监事津贴。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
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及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应出席
的有关会议,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监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条 任期内,公司董事、监事正常原因辞职或非本人原因发生变动的,
则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该津贴数额。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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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