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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广脉科技: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脉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或《监
管指引 3 号》)和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注销 31,339 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薛安克、郭德贵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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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
网、公司网站及公司内部公告电子屏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向
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2-097)。
    4、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披露了《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00)。
    5、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实际共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00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广脉 JLC1,期权
代码:850047。
    7、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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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所涉及的股份登记手续,实际行权 38.00 万份。
    10、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所涉及的股份登记手续,实际行权 2.50 万份。
    11、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
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分数
                            S>=80               60<=S<80           S<60
         (S)
        评价标准          优秀、良好           合格、中等         不合格

                                           根据考核分数在 0%至
     个人行权比例            100%                                    0%
                                            100%间按线性计算
    在公司 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7 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均在 80
分以上,可按 100%行权;1 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为 76.03,行权比例为 80.15%;
1 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为 71.67,行权比例为 58.35%;1 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为
75.01,行权比例为 75.05%; 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为 79.80,行权比例为 99.00%。
本次个人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61,157 份,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1,339 份,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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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因部分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能完全达标,公司拟注销个人考
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1,339 份,该部分期权注销系公司根据激励计
划所做的具体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及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
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 31,339 份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条
件成就和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届满,公司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条件已
成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监
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办理股份登记及注销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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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广脉科技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 3 号》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
引 3 号》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引 3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登
记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
会议决议》;
    4、《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书》;
    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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