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天马新材: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6-25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因公司董事马淑云、姚磊、茹红丽系前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前述相关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天马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将对 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72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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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 106,728,002 股减少至 106,008,002 股,注册资本将由
10,672.8002 万元(注:公司因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600,000 股,上述股份已完成
股份登记,但注册资本由 10,612.8002 万元增加至 10,672.8002 万元正在办理工商
登记)减少至 10,600.8002 万元。
公司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河南商报》上刊登减资的相关公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
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 1105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工作日 9:00-11:30;
15:00-17:00);
3、联系人:胡晓晔
4、联系电话:0371-68942858
5、传真:0371-68942899
6、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
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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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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