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并行科技:购买资产的公告2024-11-18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0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超融核(上海)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市麦芒智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AI 算力服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
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956.60 万元。公司拟向安擎(天津)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存储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99.91 万元。
以上固定资产采购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256.51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购置算力设备形成自有算力资源池是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经营采购行为,
是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第八条规定,公司据经营所需购置相关算力设备资
产的交易活动为日常经营活动中购买资产的交易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拟签订 AI 算力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
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346,718,795.65 元。鉴于本次董事会召开日
前,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2024 年 9 月 14 日和 2024 年 9 月 18 日分别向广
州超云科技有限公司、安擎计算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麦芒智讯科技有限
公司采购 GPU 算力服务器,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 3,410.00 万元。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购买资产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 3,256.51 万元,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
原则,公司购买资产累计金额人民币 6,666.51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但尚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7.1.3 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上述资产采购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麦芒智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社区星河 WORLD 二期 C 栋 1608A1608B
注 册地址: 深圳市龙 华区民治街道民乐社 区星河 WORLD 二 期 C 栋
1608A1608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曹金锋
实际控制人:曹金锋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与销售;电脑机箱、外围配件及相关五金配件的研发及销售;计算
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库服务;智能交通产品研发及销售;
智能楼宇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
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及网络相关测
试服务;计算机服务器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缴资本:0 元
财务状况:
2023 年度总资产:23,705,463.27 元
2023 年度净资产:7,714,106.06 元
2023 年度营业收入:57,749,969.61 元
2023 年度净利润:764,882.04 元
以上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超融核(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新公路 877 号 4 幢 1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新公路 877 号 4 幢 1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张永
实际控制人:张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消防器材、
电线电缆、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的
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
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缴资本:35 万元
财务状况:
2023 年度总资产:3,470 万元
2023 年度净资产:344 万元
2023 年度营业收入:11,990 万元
2023 年度净利润:-176 万元
以上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擎(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和畅路 6 号 11 号厂房 406 室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和畅路 6 号 11 号厂房 406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 年 7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杨凌云
实际控制人:俞跃渊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软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
资的领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缴资本:0 元
财务状况:
交易相对方安擎(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安擎计算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其控股股东。
安擎计算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
2023 年度总资产:1,319,676,090.53 元
2023 年度净资产:604,916,855.64 元
2023 年度营业收入:1,664,518,665.52 元
2023 年度净利润:105,423,192.96 元
以上财务状况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AI 算力服务器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为 AI 算力服务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
1、交易标的名称:存储设备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为存储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上述资产采购交易的定价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一:
(1)合同相对方:深圳市麦芒智讯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 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 886.60 万元
(4)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公司,下同)支付
货款 265.98 万元;全部设备到货后且初验合格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
款 531.96 万元;验收通过并观察性能一个月后支付剩余货款 88.66 万元。
(5)交付时间:乙方(即合同相对方,下同)不晚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交
付。
(6)附生效条件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有权机关(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2、协议二:
(1)合同相对方:超融核(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 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 2,070 万元
(4)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款 414 万元;全
部设备到货后且初验合格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款 1,449 万元,验收
通过并观察性能一个月后支付剩余货款 207 万元。
(5)交付时间:乙方不晚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交付。
(6)附生效条件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有权机关(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3、协议三:
(1)合同相对方:安擎(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存储设备
(3)合同价格:人民币 299.91 万元
(4)付款期限:合同生效后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后 45 天内,甲方
付清货款。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
(6)附生效条件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有权机关(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超算云服务及算力运营服务提供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
等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根据算力资源来源分类,可分为公司向外部算力
资源提供商采购的外购算力和共建模式下形成的自有算力,二者共同组成公司
算力资源池。通过近年来的战略部署及经营,公司持续购置相关算力设备
(CPU/GPU 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设施等),并形成以自有算力为主的经营
模式。公司根据用户算力需求和消耗量,动态调整外购算力和自有算力的上线
资源数量。随着 AI 算力需求和面向(智能)汽车、重工机械、航空航天、气
象海洋、生命科学等行业的行业云、通用云用户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为进一步
扩充公司自有算力资源池,服务当前在手订单用户,公司进行上述资产采购交
易。
上述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
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
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
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
止,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
议》;
(二)公司拟与超融核(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麦芒智讯科技有限公
司、安擎(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文本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