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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并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4-11-18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3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 15:00—2024 年 12 月 4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93            并行科技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 21 号楼三盛大厦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北京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和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龙超级云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龙超云”)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北京银行审批情况,北龙超云原计划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的产品、贷款
期限和年利率发生变化,北龙超云拟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的主要信息如下。公司
拟就该笔授信为北龙超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北京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
半年内与其签订相关保证合同。
    北龙超云拟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1,0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
款,贷款期限 2 年,年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该笔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
付货款、发放员工工资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
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21 号楼 101-301
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 1 号院 2 号楼 4 层 401,并据此对《公司章程》
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21 号楼 101-301”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 1 号院 2 号楼 4 层 4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
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2)。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代表法人(合伙企业)
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身份证明、
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
    (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
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法定
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合伙企业)营
业执照、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3:00-14: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师健伟 010-82780511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