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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宁新新材: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4-07-03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19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09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9 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数量不少于 500,000 股,不
超过 930,934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10.19 元/股,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
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509.50 万-948.62 万,回购股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竞价回购股
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93,093,4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9 日。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
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
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
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0.1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0.09 元/股,具体计算过
程如下:P=(P0-V*Q/Q0)/(1+n)=(10.19-0.10*93,093,400/93,093,400)/
(1+0)=10.09(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4 年 7 月 9 日起生
效。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 股,不超过 930,934
股。公司现已回购股份 0 股,价格调整后,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504.50 万
-939.31 万。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
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