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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宁新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2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925,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3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
 提名邓达琴女士、李海航先生、李江标先生、田家利先生、邓婷女士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子议案如下:
     1.01《提名邓达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李海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李江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提名田家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5《提名邓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
 提名周城雄先生、孟凡景先生、张明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子议案如下:
       2.01《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孟凡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张明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治理规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监事会提名
 意见,拟提名邓永鸿、翟春桃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与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
 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子议案如下:
       3.01《提名邓永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
       3.02《提名翟春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 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提名邓达琴女士为 26,925,635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提名李海航先生为 26,925,635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     《提名李江标先生为 26,925,635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     《提名田家利先生为 26,925,635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5     《提名邓婷女士为公 26,925,635              100%         当选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提名周城雄先生为   26,925,635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2   《提名孟凡景先生为   26,925,635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3   《提名张明瑜先生为   26,925,635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提名邓永鸿先生    26,925,635            100%         当选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
 3.02      《提名翟春桃女士    26,925,635         100%           当选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得票数
序号            名称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提名邓达琴女士为     405,853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提名李海航先生为     405,853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     《提名李江标先生为     405,853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     《提名田家利先生为     405,853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5     《提名邓婷女士为公     405,853            100%           当选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1     《提名周城雄先生为     405,853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2    《提名孟凡景先生为     405,853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3    《提名张明瑜先生为     405,853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路、赵元瑗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邓达琴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李海航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李江标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田家利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邓婷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孟凡景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周城雄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张明瑜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邓永鸿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翟春桃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