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09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毕胜民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关联方 Southern Minerrals IntlTrading Ltd(南
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2)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 70,000 万元,
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详见 2024 年 1 月 9 日于北交所官方
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第 1 项: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 2 项: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第 1 项,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第 2 项,关联董事毕胜民及一致行动人董宝华、赵权、孙希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贴现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
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额度
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
资期限、融资额度等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
池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海城市东和泰迪冶金炉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迪炉材”)通过与合作银
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资产池(含票据池)业务,与泰迪炉材共享
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及泰迪炉材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中资金的灵活性,在原有 1.5 亿元额度的基础上,公司
拟将票据池业务额度从不超过 1.5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 4.5 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承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
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全体股东
或股东代表 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