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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东和新材: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4-03-01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和新材”)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辽宁东和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4】第 0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和新材)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拟
以支付不超过 5 亿元现金的方式收购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
鸣矿业”或“标的公司”)7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 10 月 30 日,
公司披露《2023 年三季度报告》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显示,截止 2023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 1.09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
产 2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1.15 亿元。

     请你公司:

    (1)结合目前可动用资金、现金流状况、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
说明此次收购海鸣矿业股权的现金来源、资金筹措的具体安排;如通过借款渠道,
说明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抵质押物安排,以及后续还款计划;

    (2)测算支付不超过 5 亿元现金收购海鸣矿业股权对上市公司营运资本、
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的影响,公司剩余营运资金是否充足,是否会
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是否对后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上下游关系、主要产
品及生产工艺等方面,说明是否存在显著协同效应,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
产质量;结合海鸣矿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
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4 年 3 月 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