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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东和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5 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20,000,000 股,
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8.68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73,6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2,445,811.43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用               划投资总额                  投入进度(%)
序号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额
              途                   (调整后)                  (3)=(2)/(1)
                                                   (2)
                                      (1)

         新型低能耗
         双室碳酸盐
1        分 解 炉 轻 烧 东和新材    11,444.58          52.61             0.45%
         氧化镁粉生
         产示范项目
2        偿 还 银 行 贷 东和新材         3,800         3,800              100%
         款及补充流
         动资金
合计          -               -       15,244.58         3,852.61            25.27%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辽宁东和新
               中 国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286983424082               1,436,298.01
               司鞍山海城支行
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
               中 信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8112901013200904450       20,574,458.05
               司鞍山海城支行
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
               兴 业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423010100100339272        11,050,888.92
               司鞍山分行
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
               盛 京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0990100102000003801       54,324,043.93
               司鞍山新兴支行
限公司
    合计                  -                         -               87,385,688.91
注: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916.82

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未计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

管理形成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
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 12 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
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数通过。该议
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综
合收益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决议》;
    (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