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地电气: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2024-11-08
证券代码:87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6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安徽埃易泰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易泰
克”或“目标公司”)9,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增资额为 9,000 万元。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埃易泰克 47.3684%的股权,取得对埃易泰克的控制权,
埃易泰克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为促进埃易泰克长期稳定发展、提高议事决策效率,进一步保证公司对埃易
泰克的控制地位,埃易泰克原股东安徽盛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安徽盛纳”)同意就埃易泰克的治理及经营与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
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在有关目标公司经营发
展的事项上与公司保持一致。
为明确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
商,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盛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双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
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3、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
项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
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
甲方意见为准并按照甲方意见行使权利或进行意思表示。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保证在参加公
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双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双方可
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另一方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方
代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放弃行使表决权。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
表决时,相关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双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
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
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另一方董事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董事代为投票表决。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放弃行使表决权。
6、双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
承诺行使权利。
7、协议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
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署解除协议。
8、协议期间,无论双方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持股期间是否有中断,均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与义务及进行相关事项。
9、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安徽盛纳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利于公司增资埃易泰克交易完
成后进一步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结构,降低管理和控制风险,提高议事决策效
率,确保埃易泰克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中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协议签署不会对公
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