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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威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02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355.10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862.04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61,034.29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
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
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
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 2023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