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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纺标: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4-07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5 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58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 58 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71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8,900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8,000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000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4 家(含 H 股)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           制造业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务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供应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10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五洋建设、陈志                                   浙江高院二审判决大信承
                                             生效判决总
           樟、德邦证券、                                   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
 投资者                     “五洋债”违约   标的约 13
           大信会计师事务                                   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
                                             亿元
           所等中介机构                                     经全部履行完毕。
                                                            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
           新疆同济堂、湖
                                             生效判决总     15% 范围 内承 担连 带清偿
           北同济堂、大信   2016 年-2018
 投资者                                      标的 549 万    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
           会计师事务所、   年年报
                                             元             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
           诚通证券等
                                                            完毕。
                                                         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
            昌信农贷、东吴                  生效判决总   10% 范围 内承 担连 带赔偿
                             2014 年-2015
 投资者     证券、大信会计                  标的 60 万   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
                             年年报
            师事务所                        元           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
                                                         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
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5 次和纪律处
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金良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迪瑞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爱索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自功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丽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参与复核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
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4 审计收费 5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8
万元。
    上期 2023 审计收费 5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8 万元。
    本期审计收费以行业情况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央企
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的统一要求,公司结合实际需要,决定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终止与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合作事项,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项事宜,并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聘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理由充分和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文件。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