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七丰精工: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制度2024-01-10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9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
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
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5 天通过邮件、邮寄或电
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
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会议通知
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议通知的日期。发出的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
议案。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
决、投票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一)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提名、任免董事;
(四)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六)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记录下列事项;独立董
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审议议案;
(四)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
或弃权的票数);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
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
当明确说明理由。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修改需经董事会批准,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
效施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