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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力复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873576           证券简称:天力复合             公告编号:2024-072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6
号)批准,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95.00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所发新股),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正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9.3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39,782,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469,292.46 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 4,469,292.4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希会验字(2023)0018 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
(2023)003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针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所募集的
资金,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将此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相应账户,并和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9904760710318          87,000,000.00     36,122,336.95   —
司西安城北支行

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
                   103306417643             23,000,000.00      6,594,739.58   —
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220007880120000
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                          20,461,745.28                  - 已注销
                   1340
路支行
                  合计                    130,461,745.28     42,717,076.53     —

        注:
        1、公司截至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后的
  金额;
        2、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尾号 1340 募集资
  金专户已使用完毕并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
    1                                      87,000,000.00            51,916,382.91
           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3,000,000.00            16,670,261.58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120,000,000.00            78,586,644.49
    注:
    1、上表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 2,349,635.00 元;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公司注销该募集资
  金专户前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并使用的利息 21,668.59 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超募资金使用及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 换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2,349,635.00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92,452.82元;同意将超
募资金4,469,292.46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
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
置换。2023年9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11月25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利息收入扣除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资金             资金金额         手续费后净额          金金额
清洁能源用金属
复合材料升级及      87,000,000.00      51,916,382.91        1,038,719.86     36,122,336.95
产业化项目
     注:
     1、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量保证金 约
6,071,926.45元;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续
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
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
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
部分募投项目资金。

   (二)公司严格履行建筑施工、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合同义务,根据项目进
度、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经测算,截至2024年11月25日,本次结项募投项
目尚有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合计6,071,926.45元(该数据为暂
估金额,最终以根据合同约定、结算后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由于上述款项支
付时间周期较长,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清洁能源
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12.23万元(不包括后续可
能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针对尚未支付的工程尾
款、质量保证金将按照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转为流动
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使用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规划及调整,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实现公司整体经营控制、资源配置优化和
业务推进效率提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公司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升经营效率。


    八、决策程序和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
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122,336.95元(含利息,实际节余募集
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项目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
十条第二、三款“当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
集资金净额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
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1月25日,募投项目“清洁
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
36,122,336.95元,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
该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经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
    2、《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