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捷众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秋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65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
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孙秋根先生、孙坤先生、楼文庭先生、孙米娜女
士、郭一申女士、董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
事会拟提名江乾坤先生、陈红岩先生、蔡家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
董事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
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子议案如下:
(1.1)《提名孙秋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提名孙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提名楼文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提名孙米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提名郭一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提名董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提名江乾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8)《提名陈红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9)《提名蔡家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治理规范,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
据监事会提名意见,提名鲁永方先生、郑义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
届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三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将继续履
行监事职责直至第四届监事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子议案如下:
(2.1)《提名鲁永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2)《提名郑义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是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
比例
选
1.1 《提名孙秋根先生为公司第 43,651,300 100% 当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选
人》
1.2 《提名孙坤先生为公司第四 43,651,300 100% 当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
1.3 《提名楼文庭先生为公司第 43,651,300 100% 当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选
人》
1.4 《提名孙米娜女士为公司第 43,651,300 100% 当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选
人》
1.5 《提名郭一申女士为公司第 43,651,300 100% 当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选
人》
1.6 《提名董兴先生为公司第四 43,651,300 100% 当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1.7 《提名江乾坤先生为公司第四 43,651,300 100%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8 《提名陈红岩先生为公司第四 43,651,300 100%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9 《提名蔡家楣先生为公司第四 43,651,300 100%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 是
得票数占出席
案 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 当
权的比例
号 选
2.1 《提名鲁永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43,651,300 100% 当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选
2.2 《提名郑义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43,651,300 100% 当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 是否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名称 当选
权的比例
1.1 《提名孙秋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提名孙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提名楼文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 《提名孙米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 《提名郭一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 《提名董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 《提名江乾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0 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8 《提名陈红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0 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9 《提名蔡家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0 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煜、崔斌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孙秋根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孙坤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楼文庭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孙米娜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郭一申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董兴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陈红岩 独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董事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江乾坤 独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董事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蔡家楣 独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董事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鲁永方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郑义苗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2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