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4-01-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环能”“公司”或“发行
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1 月 3 日行使完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
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机制,中信建投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23.45 元/股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2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
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广厦环能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
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25.00 万股)。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
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3.45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500.00万股的基础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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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行股票数量225.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725.00万股,发行人发行
后的总股本增加至7,690.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43%。公司通
过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276.25万元,连同初始发行
规模1,5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5,175.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
金总额为40,45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3,339.51万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37,111.74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已签署《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
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股) (股) 安排
中信建投股管家广厦环能 1 号北交所战略配
1 426,396 319,796 12 个月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426,439 319,829 6 个月
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9,381 307,036 6 个月
4 中创信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 225,000 6 个月
北京金科基础设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 213,219 159,914 6 个月
伙)
6 江苏圣贤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244,913 183,685 6 个月
7 常熟市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244,913 183,685 6 个月
8 廊坊市瑞江物资有限公司 244,913 183,685 6 个月
9 张家港保税区恒隆钢管有限公司 244,913 183,685 6 个月
10 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44,913 183,685 6 个月
合计 3,000,000 2,25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中,中信
建投股管家广厦环能 1 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的限售期
为 12 个月,其余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12 月 5 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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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423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 225.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276.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6.57 万元(如尾数存在
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
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
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
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
底价进行调整,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上述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
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
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上述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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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已签署《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之承销协议》,其中明确授予中信建投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
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
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
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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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
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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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威 韩东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