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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广厦环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12  

 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分别为韩军女士、宋刚先生、任淑彬先生,其中,韩军为公司董事长,宋刚、
任淑彬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宋刚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
2023 年第一次                                                         审议通过
                11 日          的议案》
会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2023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28 日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会议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3 年第三次                                                         审议通过
                20 日          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
会议
                               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2023 年第四次                                                          审议通过
                1日             的议案》
会议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优秀
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
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
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
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
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
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
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
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加强学习,提升
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深化业务审计和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规范治理
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