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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云星宇: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3-19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星宇”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云星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3 日,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72,466,667
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发 行 价 格 为 4.63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35,520,668.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955,840.47 元,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0,327,074.53 元,
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现
金管理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
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 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 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云星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宁                      吴震雄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