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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云赛智联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贷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28  

证券代码:600602               证券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2024-017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贷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赛智联、公司)拟接
   受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以委贷方式拨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426 万元,公司拟与仪电集团签署现金管理项下人民
   币委托贷款子合同及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上海
    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金
    额为 0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承担的“云赛智联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申报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企业创新发展和能级提升项目,根据上海
市国资委《关于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及其他可安排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赛智联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资本金支持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
合计 5,426 万元已以国有资本金形式注资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
    根据《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文件规定:企
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
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的,列做委托贷款,与母公
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
公司的股权投资。” 仪电集团暂拟以贷款形式向公司提供上述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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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云赛智联十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接受仪电集团以委贷方式
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核,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截至目前,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仪电
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辰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
    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
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
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现金管理项下人民币委托贷款子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委托人: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借款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5,426 万元
    3、借款期限:10 年
    4、借款用途:云赛智联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项目
    5、借款利息:固定利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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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1.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规
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
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
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
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因乙方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甲方以委托贷款的形
式拨付本次人民币 54,26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贰拾陆万元整)的
资金。
    2. 贷款专项用于项目之用途,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3. 贷款期限:自资金拨付之日起至该笔资金转为甲方对乙方的股权投资之
日为止。鉴于委贷协议要求明确贷款到期日,若委贷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早于该笔
资金转为甲方对乙方的股权投资之日,双方一致同意办理贷款展期,乙方无需进
行还款。
    4. 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零。
    5. 若乙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将
委贷协议下贷款以“债转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增资并持有相应股份,乙方应配
合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按审批结果办理变更
手续。
    6.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
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 本协议对双方的合法受让人或继承人均具有约束力。
    8. 未经本协议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接受仪电集团以委贷方式将国有资本金拨付给公司的关联交易,系为
支持云赛智联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建设和研发投入,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没有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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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金刚、徐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同
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接受仪电集团以委贷方式将国有
资本金拨付给公司的关联交易,系为支持云赛智联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建设
和研发投入,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
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没有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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