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05-1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毛玲玲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毛玲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关情形。
我们对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意,并同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杨力、何万篷、黄钟伟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