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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在线:锦江在线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黄亚钧)2024-03-29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黄亚钧)


    作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
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黄亚钧先生,1953 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数据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证券研究所所长,
上海立达学院校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2 年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经
济系,1985 年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 年赴美
国留学,1992 年获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WVU)经济系博士学位。同
年回国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任教。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1993-1996)、院长(1996-2000),澳门大学副校长(2000-2006),
世界经济系主任(2009-2018)。先后兼任教育部全国经济学教学指导
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
事,上海市教委金融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证券研究会副会
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
委员会委员等。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积极运用自身
的知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
确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参与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会情况
     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姓名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黄亚钧           12       12         0            0       否                    2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投资委员会,
    本人现担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 薪酬委员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出席      应出席         出席     应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黄亚钧         2         2         3                3         0          0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
议、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
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
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
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
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
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
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
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
督的作用;公司在重大事项的表决上充分尊重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在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公司积极组织与年报审计和内控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交流,尽可能地为我们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
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
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
下: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
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就商誉减值
测试、收购对价分摊、营运车辆车牌减值测试等事项与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
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
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
况,我们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
交易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截至
报告期末,未有对外担保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且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全年经营工作目
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真实准确。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我们未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关于聘任会计
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
金红利2.90元(含税),共计159,966,931.03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1%。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分配比
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违背承诺履行的
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时完成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各项
临时公告。报告期内,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28份。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听取公司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 2023 年公司
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在强化日常
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
环节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其中:
    1、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对2022年度会计报表、2022 年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任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等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
相关的意见,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年审过程,督促会计事务所按
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审计室
关于2022度内审工作要点回顾和202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安排。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听取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介绍;听取了公司管
理层关于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营情况等介绍,就公司经
营状况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交流;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
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听取相关报告事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和决策,全体董
事履行了忠实、勤勉的义务。
    (十一)募集资金存放和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审议,详实
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同时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
了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
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继续坚持维
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
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黄亚钧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