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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旅B股:锦旅B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 B 股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乐路 161 号新锦江大酒店四楼兰花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9

         国有法人股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7,748,243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191,973

         国有法人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6,556,2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109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8992

       国有法人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20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沙德银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
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其中:国有法人股   66,556,2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股          1,096,074      91.9546   95,899     8.045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7,652,344      99.8584   95,899     0.141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关于向 下属 全资
   1      子公司 提供 担保 1,096,074 91.9546 95,899    8.0454    0   0.0000
          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春燕、路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
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