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慈铭、姚 凯、黄海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