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丽B: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21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下午 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720 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 2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
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B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关于董事会变更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选举张嘉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陶红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董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
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
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
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
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
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B股 900939 汇丽 B 2025/1/7 2025/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凡符合本次会议出席对象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指定登
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
印件办理登记。
3、可以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地址:stock@huili.com)登记,登
记邮件的主题请注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对持有上述登记资料,以备查验。
(二) 登记时间及地点:
会议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3:30-14:50,现场登记地点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720 号 27 楼会议室。
股东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以 2025 年 1 月 9 日 17:00 前收到的为准。
六、 便利化参会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仅有一项议案须审议表决,公司倡导低碳环保,同时为确保本
次会议决策效率,建议公司流通股股东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表决。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因技术障碍无法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投票表决权,为方便非流通股东行使表决权,亦便于异地或出差在外的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会,现场会议将增设视频方式(腾讯会议)并采取便
利化措施如下:
(一) 非流通股股东视频会议参会登记
拟以视频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除须按本通知
“会议登记方法”所述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外,登记邮件中须一并提供参
会人员的联系方式,包括:
1、参会人员的移动电话号码(或其他可用以接入视频会议的账号);
2、参会人员用于传递表决文件的电子邮箱地址(未在登记邮件写明的,以
公司登记邮箱收到的登记邮件所载的邮件发件人地址为其电子邮箱地址)。
公司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进行股东身份识别,并向成功完成登记和
身份验证的非流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该接入方式仅供
该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使用。
(二) 异地或出差在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
供视频参会接入方式。
七、 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前述登记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二) 本次会议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计慧 联系电话:021-58138717
传 真:021-58134499 邮政编码:201318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公司关于董事会变更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嘉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陶红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
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累积投票议案:
① 委托人持有的投票数上限=持普通股数×应选人数,委托人应以持有的投票
数上限为限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委托。(详见附件 2)
② 委托人在投票数栏内可以填入其所分配好的投票数数字,也可以以简化方式
在投票数栏内打“√”,打“√”的视为股东以平均投票数委托该表决事项。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
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
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
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
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
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
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