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关于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广州嘉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和于爱新先生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 自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 截至目前,我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 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 等重大事项。 二、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们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凌云 B 股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广州嘉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于爱新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