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B股:凌云B股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9-11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 B 股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5 月 18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完成美元购汇之日
起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 500 万元~1,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0.400 美元/股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完成 12 个月
回购用途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实际回购股数 357.82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253%
实际回购金额 69.1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502.0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124-0.298 美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0.400 美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完成美元购
汇之日起 3 个月内。详情见公司 2024-015 号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
外资股(B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和 2024-019 号公告《关于股份回购事项的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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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7.01万股,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2024-020号
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2024年9月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57.8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3%,回购最高价格0.298美元/股,回购最低价格0.124美元
/股,使用资金总额69.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2.04万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
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5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情见公司的2024-012号
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自公司首次披露回
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非流通股份 165,000,000 47.28 165,000,000 47.28
流通股份 184,000,000 52.72 184,000,000 52.72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4,000,000 52.72 180,421,794 51.7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3,578,206 1.02
股份总数 349,000,000 100.00 349,000,000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357.82万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
购股份可在披露本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进行出售的,未出售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
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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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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