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电光信: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4-09-30
证券代码:920008 证券简称:成电光信 公告编号:2024-074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光信”、“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9月27日行使完毕。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广发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0.00元/股于2024年8月20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38.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
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成电光信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
月27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38.00万股)。
成电光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发
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
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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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光信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0.0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920.00万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38.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
至1,058.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6,237.00万股增加至6,375.00万股,发行总股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60%。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80.00万元,连
同初始发行规模92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9,200.00万元,本次发行最
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0,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30.83万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8,949.17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广发证券已共同签署《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延期
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 延期交付
序 限售期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股数 股数
号 安排
(万股) (万股)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25号私
1 50.00 37.50 6个月
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00 36.75 6个月
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北斗星9号私募
3 30.00 22.50 6个月
证券投资基金
4 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2.00 16.50 6个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
5 18.00 13.50 6个月
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北交所精选两年
6 9.00 6.75 6个月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 北京洪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 4.50 6个月
合计 184.00 138.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4年8月29日)
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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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27254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 138.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
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
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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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
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
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