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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铜冠矿建: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4-10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矿建”或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9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4 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26.67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3 元,共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29.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52.94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2,976.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230Z0085 号《验资报告》及容诚
验字[2024]230Z011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铜陵住房建筑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铜陵有
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原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金             集资金
        矿山工程施工和采矿设备
 1                               240,996,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购置项目
        补充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
 2      运营管理业务运营资金项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69,765,387.05
        目
        矿山工程新技术研发中心
 3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建设项目
              合计               380,996,000.00   260,000,000.00   229,765,387.05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因此公司拟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
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

   (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

    (三)《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